“水利部办公厅关于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等公开征求意见的函”
最高人民法院、发展改革委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人民银行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,部机关各司局,部直属各单位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水利(水务)厅(局),各计划单列市水利(水务)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,各有关单位和专家:
为全面深化水利行业“放管服”改革,着力落实“水利工程补短板,水利行业强监管”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,进一步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,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,切实加强事中事后动态监管,现将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起草的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及量化计分暂行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“黑名单”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全文公布,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。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8月6日前,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官网(网址:http://www.mwr.gov.cn)首页“通知公告”栏目浏览下载有关文件,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:
一、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:010-63202571
二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,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市场监管处收(邮政编码:100053)。
三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zxzl@mwr.gov.cn。
附件1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
附件2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
附件3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及量化计分暂行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
附件4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“黑名单”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
附件5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
水利部办公厅
2019年7月2日
附件:
附件1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
附件2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(附件2为压缩文件,请使用电脑打开。)
附件3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及量化计分暂行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
附件4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“黑名单”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
附件5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
(来源:水利部网站)